-1-政府采购物业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国家质检中心园区保安保洁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TZCG-2024-GK092号甲方: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台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所在地:台州湾新区乙方:浙江绿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椒江区甲、乙双方根据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国家质检中心园区保安保洁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招标文件(五)乙方投标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一)合同内容本项目为国家质检中心园区(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788号)物业服务,内容包括3幢办公大楼、大院日常保洁和保安管理。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核定人员25人,其中保洁员11人、门卫及保安员12人[其中含3名消控室人员持证上岗(消控证书)],水电工2人(须持有高压电工证)。要求身体健康,适宜本项目各工种的物业服务工作(上岗前其服务本项目的员工均须提交健康体检报告)。1办公大楼内部公共部位的日常保洁:大厅、楼梯、茶水间、卫生间、走廊、电梯桥箱(更换电梯地毯、清洗地毯)、会议室、书吧等公共部位,局领导办公室(每周两次)。地下车库、大楼场地(包括道路、地坪、台阶等)每日清扫。-2-2屋面、楼层天沟、地面水沟、地面集水井每季度清理一次。3大楼外墙干挂及玻璃幕墙的卫生保洁,每年清洗一次(高空作业)。4做好大楼绿化养护工作。5做好大楼安全保卫工作。(二)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考核办法要求(考核办法详细见附件1)。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伍拾柒万肆仟捌佰元整(¥257480000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无条件在一个月内更换。3、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关费用。(二)乙方责任1、按照合同收取服务管理费用。2、接受甲方对各项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制定综合服务管理和其他服务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操作办法。4、本着求实、求精和服务为本的宗旨,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5、乙方项目联系人:李强、丁家付。五、技术资料(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3-(二)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七、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服务期(一)服务期两年。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二)履行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供物业服务人员给甲方,为甲方提供大楼保洁服务、大楼绿化养护、大楼安全保卫等物业服务;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并履行职责(三)履行地点:国家质检中心园区内十、款项支付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每家甲方单位按各家服务费80%平摊至八个季度支付,第八个季度总支付30%。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赔偿处理;2解除合同。(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四)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监管处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第(二)方式解决:(一)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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